發表: 3/11/2008 ∼ 1:51pm | IP 已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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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酸鈣 CALCIUM CARBONATE
【性質】: 純製品為不定形白色粉末或結晶白色粉末,無臭無味,不溶於水及酒精,可溶於含有二氧化碳之水溶液,而變為重碳酸鈣,溶於醋酸時,可發生二氧化碳,溶解度在100ml水中25℃為0.0014g,100℃為0.002g,比重為2.5~2.7,於1000至1200℃分解為氧化物。碳酸鈣分為重質碳酸鈣、輕質碳酸鈣及膠質碳酸鈣三種,其中膠質碳酸鈣最容易吸收。
【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】: 口香糖及泡泡糖以鈣計算可使用20g/kg以下,其他食品在10g/kg以下。
【使用實例】: (1)強化鈣營養為目的而使用。本品含有鈣40.04%,添加於麵包時使用量在0.5%以下。但添加碳酸鈣於麵包會抑制酵母菌之醱酵,故使用硫酸鈣比較適合。味噌可添加0.5%以下,鹽漬物或糠漬物亦可使用本品。用於糠漬物時,本品可添加於糠末,並可抑制酸敗。畜肉、魚肉煉製品,使用重合磷酸鹽類為品質改良劑,因要使磷與鈣達平衡吸收,可添加本品以補充鈣,使用量在0.5~1.5%左右。 (2)其他可作為酒類之脫酸劑,冰淇淋及酸糖化法製造之葡萄糖及水飴之中和劑。 (3)組織凝固劑,可以作為硬質糖果之固結防止劑,作為巧克力牛奶糖乳化促進劑時,可添加2.4%以下。 (4)以醋酸聚乙烯樹脂為基劑之泡泡糖或口香糖,以其基劑計算可添加5~10%,但如使用重質碳酸鈣時,口嚼時會漸漸收縮,故使用膠質碳酸鈣,品質比較良好。
【衛署使用標準】 碳酸鈣 Calcium Carbonate 1.本品可於口香糖及泡泡糖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2.本品可使用於口香糖及泡泡糖以外之其他食品;用量以Ca計為10g/kg以下。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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