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: 1/06/2004 ∼ 8:59am | IP 已記錄
|
|
|
食品在加工過程中,為求防止褐變,防腐及防蛀等目的,需經NaHSO3(亞硫酸氫鈉)處理及燻硫等程序,以達到防止顏色劣變及防腐等目的,並使加工後之產品呈現鮮黃色澤,以迎合消費者認為越鮮黃,品質越好的外觀錯覺。另因加工過程中亞硫酸氫鈉與燻硫用量的疏失,易於導致乾製品SO2(二氧化硫)含量偏高的現象,超過衛生署公布的500ppm以下的安全標準;事實上,半成品二氧化硫含量的降低方法至為簡單,只要經過泡水處理30公鐘後烹煮食用,安全無虞。
[新聞訊息]
採買年貨的時機到了,消基會上午公布最新抽查結果發現,竟有34%年貨沒有老實標示防腐劑、亞硫酸鹽或糖精等化學添加物,讓消費者吃得糊里糊塗。而在二氧化硫殘留部份,南瓜子樣品高達71.4%超過標準30ppm,其中港式白瓜子更是超過2000ppm,吃下肚子後非常危險!
調查並發現有4成有偷斤減兩的情況,在金門地區買到的4件肉乾全都有斤量不足的問題。而在標示上,金門牛肉乾及高粱酒糟豬肉絲僅標示含有己二烯酸,但未標示含有苯甲酸。消基會認為只抽4件卻有2件不合格,不合格比率實在太高了!
消基會是在去年11月至12月初,於大台北地區的量販店、超市等,採得47件包裝完整樣品進行檢測,包括15件瓜子、3件開心果、6件魷魚絲、4件蝦米及19件肉乾。另外在11月初於金門地區採樣,共計採得9件樣品,包括2件香瓜子、2件醃漬醬菜、1件蝦米、2件豬肉乾及2件牛肉乾。其中南瓜子和蝦米二氧化硫殘留問題則是最嚴重的。
在食品添加物標示方面,消基會檢視55件包裝完整的樣品,共有34.5%有標示上的缺失,分別為4件瓜子、3件開心果及4件蝦米樣品有二氧化硫殘留,但卻未標示添加亞硫酸鹽。2件瓜子樣品含有糖精但未標示。4件肉乾樣品檢出防腐劑而未標示。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的規定,可處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在內容量測量方面,6件魷魚絲樣品中,有3件樣品不合乎規定,5件蝦米樣品中,2件不合乎規定,分別是馬祖特產蝦米及登豐蝦仁。23件肉乾樣品方面,69.6%未符合規定,是本次測試的食品品項中,不合格率最高者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