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   首頁  |   支援  |  加入我的最愛  | 設為首頁  |    
 
  今天是:西元2009年7月8日

全部新聞

輔酵素Q10(Coenzyme Q10)為食品原料 2006/02/03
at  02:28

公告事項:
一、開放輔酵素Q10(Coenzyme Q10)供為食品原料,為每日食用限量為30mg以下,且應同時加標警語,以提供消費者參考。
二、添加輔酵素Q10(Coenzyme Q10)之食品,須以中文顯著標示「15歲以下小孩、懷孕或哺乳期間婦女及服用warfarin類藥物之病患不宜食用」等字樣。

附件:開放CoQ10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警語標示

 

 
關於台灣香料網 隱私權保護 交易安全 廣告刊登 合作需求 網路地圖 聯絡我們 友情連結
台灣香料網版權屬於向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 Copyright(c) 2003 Taiwan Flavor Net All rights reserved
服務電話:04-8350222 傳真:04-8350900        service@flavor.net.tw  地址:彰化縣員林鎮莒光路677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