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: 6/23/2004 ∼ 9:32pm | IP 已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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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四)類 漂白劑
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
公告日期 |
編號 |
品 名 |
使用食品範圍及用量標準 |
使用限制 |
90.
2.
27 |
001 |
亞硫酸鉀
Potassium 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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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. |
002 |
亞硫酸鈉
Sodium 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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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. |
003 |
亞硫酸鈉(無水)
Sodium Sulfite
(Anhydrous)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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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. |
004 |
亞硫酸氫鈉
Sodium Bi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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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. |
005 |
低亞硫酸鈉
Sodium Hydro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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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. |
006 |
偏亞硫酸氫鉀
Potassium Metabi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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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 |
007 |
亞硫酸氫鉀
Potassium Bi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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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.
2.
27 |
008 |
偏亞硫酸氫鈉
Sodium Metabisulfit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 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 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 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 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 本品可於水果酒類之製造時使用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25 g/kg以下。
7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8. 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9. 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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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.
11.
15 |
009 |
過氧化苯甲醯
Benzoyl Peroxide |
1. 本品可於乳清之加工過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之加工;用量為20mg/kg以下(以牛奶重計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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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1.本表所稱「脫水水果」,包括以糖、鹽或其他調味料醃漬、脫水、乾燥或熬煮等加工方法製成之水果加工品。
2.本表為正面表列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,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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